
春季高考是缓解夏季一次高考对考生的压力,带给考生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高考。有利于延缓社会就业的压力,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宽松的环境、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,促进高校加快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。
春季高考与传统的夏季高考不尽相同,其主要特点有两个方面:
1、高校有了更多的自主权。在招生计划上有调节权,生源质量好、学校条件许可,可适当扩大招生名额。
2、考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。除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外,凡符合有关规定者均可在夏季高考之外再选择参加春季高考。
天津高考报名条件
面向中职毕业生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、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(以下简称“中职学校”)毕业生、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;具有天津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。
3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。
面向高中毕业生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。
3、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。
4、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。
5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。
夏季高考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,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,具有天津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①应届毕业生,须于2021年10月31日(含)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,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、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。
②往届毕业生,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。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,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。
③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,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,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。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,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。
④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考生须符合《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》(津教委中〔2009〕6号)的规定。
根据相关规定,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校生,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《关于转发
的通知》(津教委职〔2006〕22号)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。